□记者诸达鹤实习生顾一羽
晨报讯“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昨天记者随市质监稽查总队对城隍庙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抽查,结果发现不少玩具包装上全是一般家长看不懂的外文字母,而且没有国家强制要求明示的“3C”安全认证标志,经营者当即被责令停止销售。
走进豫园小商品市场里的明星坊、阿伟玩具、顺昌长毛绒玩具批发部等商铺,执法人员随机拿起娃娃、电动玩具等查看,发现不少标识全是外文字母,也没有“3C”标志。家长如果替孩子选购,想了解一下厂名、厂址以及玩具的适用年龄、警示说明等信息,只能是一头雾水。
随行的市质监检验技术研究院轻工产品质量检验所专家李军,拿起一只绒毛大熊猫轻轻拉动镶在毛绒上的一只铜铃,竟连着绒线扯了下来。他说“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动物玩具,上面的小零件不能松动,否则幼儿吞入嘴里容易发生窒息等伤害事故。”
在豫园小商品市场对面的乐丰玩具商铺里,执法人员检查了电动娃娃等玩具的标识和“3C”标志,发现多数标识也全是外文,而且不见“3C”踪影。市质监稽查总队执法科负责人熊信坚向店主指出,国家已对童车、电动、塑胶等6类玩具实施“3C”强制认证,无“3C”将被处以5万-20万元罚款。
国家标准严格规定,标识全外文,中文使用繁体字,以及警示语文字小于5×5毫米的玩具都不允许销售。另外任何玩具的厂名、厂址、适用年龄、警示说明、主要材质和成分、执行标准号等都缺一不可。
据一项统计,在家庭事故中,有7成受害者是儿童;而在这些事故中,约有半数以上与“问题玩具”有干系。熊信坚提醒家长,在给孩子选购童车、电动、塑胶、金属、弹射、娃娃等6类玩具时,没有“3C”标志的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