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部门本月起在市场流通领域开展“3C”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从元旦以来,市质监局加强对商场、超市、门店等玩具批发销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已检查玩具销售企业6家,查封玩具184只,立案3宗。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30号公告《关于进一步重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玩具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公告》的精神,从2008年1月1日起,没有获得强制性“3C”认证、未加贴“3C”标志的玩具,都不得继续销售。
从近日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玩具销售企业还未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把好进货验货关。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注重向企业宣传有关“3C”认证知识,提醒商场、超市、门店等玩具批发销售单位,进货时要认真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票索证制度,防止无“3C”认证、假冒认证标志情形的发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要选购有强制性认证标志“3C”的产品,质量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对销售未获得“3C”认证、未标注认证标志或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玩具产品的商家,将采取查封货物、撤柜等强制措施,并依法对经营者立案查处。